读者所借图书到期前如需继续使用,可以持借阅证到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,也可以自行在图书馆网站上办理。具体步骤: 进入图书馆网站后,在主页的“读者登录”栏目输入证号和密码,登录进入读者借阅信息,可点击一次“续借”延长借期,续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。过期图书、已被他人预约的图书都不能办理续借。